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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曼谷 2027 年开征污水处理费:「污染者付费」落地,企业 4–8 泰铢/立方米
公司新闻
2026-08-15
天乙科技讯 来源:天乙科技新闻中心

【泰国】曼谷 2027 年开征污水处理费:「污染者付费」落地,企业 4–8 泰铢/立方米

导语

泰国曼谷市政府(BMA)与曼谷水务局(MWA)签署污水治理合作备忘录,宣布自 2027 年初起对大型企业与工厂正式征收污水处理费:月用水低于 2000 立方米的工业企业按 4 泰铢/立方米计征,超过 2000 立方米的大型工厂按 8 泰铢/立方米计征,预计首年征收约 2 亿泰铢,以缓解每年约 8 亿泰铢污水处理成本对市政一般税收的依赖。曼谷市长 Chadchart Sittipunt 明确表示,收费核心是「污染者付费」(Polluters Pay Principle)原则,让排污者为环境治理买单,避免将成本转嫁给普通市民。

背景:从「市政福利」到「使用者付费」

长期以来,曼谷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高度依赖财政补贴。目前全市 8 座污水处理厂年运营成本约 8 亿泰铢,全部由一般税收覆盖,财政压力逐年加大,也造成「排污者不承担成本、治理者入不敷出」的结构性矛盾。此次 BMA 与 MWA 建立合作机制,正是要推动污水处理从「市政福利」转向「使用者付费」的可持续运营模式,为后续管网扩容与新厂建设奠定资金基础。

从制度设计看,收费采取「两档划分、豁免与边界并行」的精细化管理:第一档针对月用水低于 2000 立方米的工业企业(2 类废水来源),按 4 泰铢/立方米计征;第二档针对月用水超过 2000 立方米的大型工厂(3 类废水来源),按 8 泰铢/立方米计征。同时,自建污水处理系统且出水达标的企业与酒店可申请豁免;位于 8 座处理厂服务范围之外的经营者,则不纳入本次收费对象。相关收费立法正在起草,将系统覆盖收费主体、费率调整、征管与争议处理等环节。

核心:费率机制与政策信号

此次收费释放出三重政策信号。其一,成本回收机制的建立——曼谷正式承认污水处理是有成本的环境公共服务,必须由受益与排污主体共同分担,收费所得将定向用于厂网运维与扩建。其二,杠杆效应的显现——按 4–8 泰铢/立方米的费率测算,月用水 2000 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厂年增水务成本可达 19.2 万泰铢以上,将显著提升企业「源头减量、循环回用」的经济动力。其三,合规豁免的制度化——「自建达标系统可豁免」的设计,实质是用经济手段奖励主动治理的企业,引导大型用水户自建高效处理设施,形成「市场激励 + 行政监管」双轮驱动。

对水务环保行业而言,这是东南亚特大城市级污水收费改革的标志性事件。曼谷作为区域经济中心,其收费模式大概率被芭堤雅、清迈、普吉等旅游与工业城市效仿,从而在整个泰国乃至东盟形成连锁反应。

意义: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曼谷污水费改革对我们天乙科技具有直接的业务关联意义。一方面,「自建达标可豁免」条款意味着,在曼谷及周边布局的大型中资工厂、工业园区、酒店综合体将产生集中的污水自处理设施建设需求——这正是我们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成套设备的目标场景。另一方面,8 泰铢/立方米的污水费将显著抬高企业用水的综合成本,使「中水回用、梯级利用」方案的投资回收期大幅缩短,设备型解决方案的性价比优势更加突出。

我们可以据此梳理泰国市场的切入策略:一是面向曼谷 8 座污水厂服务区内的大型工厂与工业园区,提供「预处理 + 达标排放」与「深度回用」两类产品线;二是关注 BMA/MWA 收费立法配套的监管细则,将达标豁免认证要求前置到方案设计中;三是与在泰中资 EPC 伙伴合作,把「污水费上涨」作为营销抓手,向存量客户推广中水回用改造,抢占泰国水务成本改革带来的窗口期。

行业视角:我们的判断

从行业层面看,曼谷开征污水费是东南亚水务市场化改革的重要节点。与越南以中央环保预算投入驱动不同,泰国走的是「使用者付费 + PPP 吸引社会资本」的路径,更强调运营效率和成本回收。我们认为,泰国市场的商业模型将由「卖设备」向「设备 + 运营 + 收费分成」演进,具备运维能力的集成商将获得更高附加值。我们在推进泰国业务时,将提前储备 PPP 与 O&M 合作模式的专业能力,把污水费改革带来的市场扩容,转化为我们长期、可持续的海外收入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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