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务院于2026年8月8日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作出修订,生态环境部于10月9日发布修订后全文。新版条例首次明确"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并规定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同时强化污水处理费不得低于正常运营成本、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开等要求。
一、修订时间线与核心变化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3年10月2日以国务院令第641号公布以来,已实施十余年。本次修订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全国水环境治理从"达标排放"转向"资源化利用"的大背景下,被业内视为对行业方向的再次确认。
- 再生水地位升格——修订后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须依法加强指导,这是再生水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获得与常规水源同等的配置地位;
- 强制优先使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场景"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从倡导性表述升级为义务性规范;
- 鼓励多元投资——国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二、污水处理费与运营监管:钱从哪来、怎么管
修订版条例对运营端的资金保障与监督考核作出更严格的安排,直指行业长期存在的"收费倒挂、回款拖欠"痛点。
- 收费标准底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应低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补贴;
- 专款专用——污水处理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不得挪作他用,收取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 服务费核定拨付——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据运营合同履行情况和出水水质水量监督检查结果核定运营服务费,有关部门应及时、足额拨付;
- 退出机制——对擅自停运、无法安全运行且逾期不整改的运营单位,排水主管部门可终止维护运营合同,并采取措施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三、规划先行:再生水设施建设纳入强制统筹
条例要求地方在编制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时,统筹安排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理处置、雨水调蓄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明确规模、布局、时序与建设用地;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这意味着新建污水处理厂在立项阶段就必须回答"再生水供给谁、怎么用",倒逼项目设计从单一达标排放转向"治污+回用"一体化。
四、行业影响:回用赛道迎来顶层红利
业内分析认为,本次修订将带来三方面实质性影响:其一,再生水管网、深度处理设施投资有望加速,缺水城市将成为主力市场;其二,运营服务费与污水处理费联动,水质水量在线监测数据成为结算依据,利好具备智慧水务运维能力的企业;其三,工业用户"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的义务性规定,将为工业园区中水回用、零排放改造创造刚性需求。
对于深耕工业水处理与中水回用的企业而言,条例落地后,如何在项目前期介入规划、以AI与数字孪生手段保障回用水质稳定达标,将成为参与特许经营项目的关键竞争要素。
关于天乙科技:天乙科技有限公司(TIANYI LIMITED)是专注于工业污水治理与水资源回用体系的创新型公司,依托AI平台、物联网与数字孪生技术提供"工业污水治理AI智能体、工业水回用优化系统、工业水系统数字孪生"三大产品模块。公司已交付120余个工业水处理项目,年治理工业废水2.4亿吨,平均吨水处理成本下降30%,出水达标率99.6%,致力于"让每一滴工业废水都有价值"。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26年修订版)全文,本文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仅供行业交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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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