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8月5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治市再生水利用行动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主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5%以上,推动钢铁、煤炭、电力、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应用尽用"再生水,并探索再生水水权交易机制。 方案以缓解水资源紧缺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系统推进再生水规模化、多元化、市场化利用。
一、政策背景:落实"一泓清水入黄河"重大部署
《长治市再生水利用行动方案》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3〕9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194号)等文件制定,是山西省深入贯彻"做好水的大文章"和"一泓清水入黄河"重大部署的具体落地。
方案坚持"节水即治污"理念,明确提出以完善设施为基础、以拓展应用为关键、以机制创新为保障,系统构建"配置合理、设施完善、应用广泛、监管有效、机制健全"的再生水利用体系。在推进原则上强调:
- 规划引领,系统推进——强化专项规划刚性约束,统筹再生水生产、输配、利用各环节,实现厂网配套、分质供水、高效利用;
-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政策激励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主城区产业布局和水资源禀赋,优先保障工业生产、河道生态补水需求;
- 安全利用,智慧监管——严格全过程水质管控,强化智慧化监测与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安全可靠。
二、核心目标:2026年底再生水利用率超45%
方案提出明确的量化目标:到2026年底,再生水利用率稳步提高,管网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主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5%以上,并建成一批再生水取水口;主城区及长北再生水利用工程等相关重点项目全面启动建设,形成一批工业回用、生态补水和市政杂用等领域的典型示范项目。
从实施路径看,方案重点围绕四大任务展开:一是强化再生水资源统一配置与管理,将再生水全面纳入主城区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实行刚性约束;二是优化再生水生产与输配设施布局,加快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三项IV类+一级A"标准;三是拓展再生水多元化应用场景;四是构建智慧化监管与安全保障体系。
三、关键举措:刚性约束与市场机制并举
方案在机制创新上亮点突出,具体包括:
- 刚性配置——每年下达取用水计划时,明确主城区及重点用水单位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指标;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 工业"应用尽用"——将再生水作为工业生产优先配置水源,推动钢铁、煤炭、电力、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应用尽用";
- 河道生态补水——优先利用再生水对"三河一渠"、壁头河及主要城市河道进行生态补水,保障河道生态基流;
- 市政全面杂用——在道路清扫、园林绿化、公厕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管网覆盖范围内原则上不再使用自来水、地下水;
- 能源化利用——鼓励在再生水厂周边及管网覆盖区域探索采用再生水水源热泵技术进行供暖与制冷;
- 水权交易——探索建立再生水水权交易机制,明确水权归属与交易规则,盘活再生水市场。
四、政策资金与产业机遇
在保障措施上,方案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争取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依法规范实施特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对水务产业链而言,这一方案释放出明确的市场信号:再生水生产设施提标扩容、输配管网体系建设、智慧水务管理平台、工业与市政回用工程等环节将迎来实质性项目需求,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设备与工程服务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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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长治市再生水利用行动方案》通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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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