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中国大陆】《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施行:水污染防治与非常规水利用作出刚性规定

1
2026-09-10

2026 年 8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成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统一法典。第二编"污染防治"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置与非常规水利用作出刚性规定,标志水污染防治从"分要素立法"迈入"系统治理"阶段。

一、法典施行:从"碎片化立法"到"系统治理"的法治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 2026 年 8 月 15 日(即"全国生态日")起施行。法典全文分五编、共 1242 条、约 16 万字,纳入并替代《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废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10 部旧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单行法继续并行适用。

第二编"污染防治编"以通则加领域分编形式,覆盖大气、水、海洋、土壤、固废、噪声、放射性、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污染等领域,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全链条管控。第三编"生态保护编"、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在世界范围内首次以独立成编的方式对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第五编统一行政、民事、刑事责任衔接规则。

二、水污染防治: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与污泥处置作出刚性规定

法典第二编污染防治编第三分编水污染防治编第八章,对水污染防治措施作出系统规定,多处条款直接关联城镇污水治理与再生水利用的工程实践:

  •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园区等区域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 工业废水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防止渗漏、流失,不得稀释排放。
  • 产业政策约束——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从源头划出"高污染—低准入"的边界。
  • 污泥跟踪记录与处置责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单位应当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并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或者焚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处置后的污泥。
  • 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单位对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三、非常规水利用:再生水、雨水、海水淡化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法典在资源节约与水循环利用层面作出开创性规定:国家鼓励、支持污水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加强污水处理回用,将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井(坑)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统筹规划、建设非常规水开发利用设施。这一规定把"非常规水"从过去的政策提倡升级为法定义务,对地方政府、园区运营方与水务服务商提出更明确的回用责任。

四、对天乙科技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业务的影响

天乙科技长期深耕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装备出海业务,此次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公司在三个层面迎来新的合规与市场机遇:

  • 工业园区的预处理与集中处理设施升级——法典对工业园区集中处理设施配套、自动监测联网、预处理达标作出刚性规定,意味着大量园区需要补齐预处理段、自动监测设备和工艺改造,对天乙科技膜法预处理与在线监测系统装备形成稳定订单来源。
  • 污泥处置合规与流向追溯——法典明确污泥流向、用途、用量跟踪记录及处理处置达标要求,叠加 GB/T 25031—2026 污泥制砖新国标(2027 年 2 月 1 日实施)打通免烧砖路径,公司"污泥脱水+制砖辅料预处理"组合工艺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
  • 非常规水统一配置——法典将再生水、雨水、海水淡化水、矿井水、微咸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对地方政府编制专项规划、配套管网与运维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在工业循环冷却、市政杂用、生态补水、海岛与工业园区再生水项目上的工艺包与运维服务将获得新一轮政策驱动。


来源: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完整解读(2026-09-07)、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典条款节选(2026-09-01)。

关于天乙科技有限公司

天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装备研发、工程总包与运维服务的国际化水务服务商,业务覆盖工业废水深度处理与零排放、市政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预处理、污泥资源化等全链条场景。公司以"TIANYI LIMITED"为统一品牌标识,深耕东南亚、中东、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为客户提供从可研、设计、装备制造、安装调试到运营托管的全周期解决方案。

Copyright © 2026 香港天乙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